公募公司债先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由交易所进行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并出具无异议函后,再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证监会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履行简化核准程序,证监会简化核准的具体内容目前正在研究。向证监会报送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受理和批文发放均放在交易所办理。
大公募公司债则直接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证监会债券部进行审核。
一位参会的投行人士透露,至于大公募公司债与小公募公司债的区别,并非按发债募资规模而论,二是指发行对象进行区分。小公募公司债特指合格投资者,大公募公司债则是对全部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对于发行人和承销商关注的目前已在审的公司债处理问题,与会的官员明确表示,已受理的公司债申报材料仍然由发行部按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在交易所上市环节,也将按照原上市规则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一、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企业发行债券时需要经过配额审核与资格审核两个环节:
1、配额审核程序,申请公司债的发行配额审核要经过下列环节:
(1)发行人在发行债券前,须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只有在行业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且推荐的前提下,才能申请发行债券;
(2)该企业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人行分行、计委申报发行配额;
(3)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人行分行、计委共同编制当地全国企业债券年度发行计划,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审核;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计委综合各地申报的发行计划,共同编制全国企业债券年度发行计划,并报国务院批准;
(5)全国企业债券年度发行计划被批准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计委联合将发行配额分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行分行与计委共同将发行配额分给企业或主管部门,企业获得发行配额,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发放的“发行企业债券申请表”;
(7)发行债券所筹的资金如果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还必须被列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之中。
2、资格审核程序:公司在得到债券发行的配额之后,应向有权审核发行申请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的申请文件。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
二、申请条件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的发行成功后能够给公司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也会面临着损失利息和本金的风险。在公司进行债券申请之前还需要满足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等条件,才能顺利发行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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