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符合《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且符合以下情形的,就可以迁入公租房
办理条件:
1.原属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原属本市集体户口
3.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户籍进杭准迁证明的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虽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必须将户口迁出。
办理流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户口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家庭凭相关资料到辖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材料:
1.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户口迁移《承诺书。
比如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查询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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