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承担责任。以挂靠行使从事道路交通经营的机动车,机动车一方造成损害,挂靠公司和造成损害的机动车共同承担责任,并且是一种连带责任。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责任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承担责任存在如下情形: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三、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什么责任
民法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而是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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