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挂靠人和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挂靠人是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也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挂靠只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对此无从知晓也不需要知晓,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符合民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
我连续驾驶车辆9小时,早上5点车滑向沟里,车损害,修理费支付6万元。交警队认定我疲劳驾驶。车主也在车上,现在他让我陪修理费6万元。我想我是替他干活,这钱我应当赔偿吗赔多少
律师解答:
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存在重大过错,雇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