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正确计算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所有权转让所得按一次转让所有权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馀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所有权转让收入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现货、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需要纳税。第二,准确定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纳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转让人)或扣除义务人(转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并提交相关资料。第三,注意纳税申报地点。纳税申报应在所有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第四,股票交易价格必须公平。所有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所有权由我决定,而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纯资产和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转让价格明显低是有正当理由的。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第六,签订低价转让阴阳合同的风险很大。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纳税义务,签订低价转让的阴阳合同,给所有权转让人带来纳税风险。因为下次所有权转让时,可以扣除的成本是上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和买方承担的税金。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电子账户,跟踪所有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收状况,形成所有权转让所得征收链,阴阳合同给受让人带来巨大损失。第七,在个人所有权转让或其他终止投资经营的情况下,取得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和以其他名义回收的钱,也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以所有权转让产生的各项收入,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名义回收,也属于所有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购买学区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买学区房时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弄清学区房和学位房的差异。
学区房是指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有些房可能上一年有学位,但在下一年则会因为规划而失去学位。入学名额是对应的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划分都会有相应的变化,所以是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者应该仔细考察。
学位房大多是开发商将知名学校引进到项目或与知名学校签订协议,送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子女就学的楼盘,但这类房源不一定是学区房。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购买赠送学位项目的房源都会得到赠送的学位,一定要咨询清楚。
其次,明确教育局学区划定的范围。
部分知名名校,并非买了教育地产就能上名校,有的学校对落户时间有要求,学校划分也可能会有变化。受生源人数影响,长沙教育局每年会对每所学校招生区域的名额做出不定期调整。(相关阅读:长沙最新学区划定范围)
第三,确认教育地产名额是否被占用。
如果是购买或租用二手学区房,学位名额是否被原房主子女占用(可去居委会查询是否有备案)、原房主自己孩子或挂靠户口的孩子占用(可去辖区派出所,找户籍警察查询名额),需要查清楚。因为长沙教育局规定,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注意学校有无落户时间的要求。
有的学校在招生时,有落户年限要求,购房者可以到学校了解,签合同时最好能书面约定户口迁移时间及违约责任。
第五,理性购房综合考虑多重因素。
购房者要理性购房,不能忽视房价、品牌、配套、口碑等,购房者买房前应充分考虑综合因素,选购教育地产,做到花最少的钱,上最好的学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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