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本市有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宜兴市为均满3年)。
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租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意见、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6.《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
办理程序:
申请人至落户地派出所递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江阴(宜兴)市局审批,由江阴(宜兴)市局核发准迁证,申请人至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办理时限: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86826152
办理地点:江阴各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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