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追讨应对对方欠款的正确法律手段是什么
债务追讨应对对方欠款的正确法律手段是:
1.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款无欠条起诉什么时候审结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总共最长不超过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二审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经过延长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被起诉欠款如何应诉吗
被起诉欠款应诉的方式:
1.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理解起诉状的内容,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在此基础上,制定应诉方案。
2.阅读应诉通知书,了解举证期限、案件受理法院等信息。
3.如果法院没有将证据复印件一并交给被告,被告应主动联系法院复印或阅读证据。
4.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证据。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5.如果认为原告立案起诉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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