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手段
时间:2023-09-16 14:10:12 3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债务人逃债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 企业合并、倒闭、撤销、法定代表人更换。2. 债务人将资金汇入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使得资金难以追踪和冻结;3. 债务人准备转让、处理或更换代销商品,这些资产可能难以用于偿还债务。

债务人逃债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企业合并、倒闭、撤销、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未知前情、推卸责任;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使得资金难以追踪和冻结;

3.债务人准备转让、处理或更换代销商品,这些资产可能难以用于偿还债务;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经常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未经清算即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本,以及虚拟投资主体。

逃债是指债务人或债务相关人通过各种本质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能够引起债的事实、法律状态发生改变的以达到不还债务或少还债务之目的的行为。

债 务 人 逃 债 的 方 法 有 哪 些 ?

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

企业未经清算即擅自关闭、公款私存、公物进行名义、公款私存、公物经常变更经营场所、虚拟注册资本以及虚拟投资主体等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债权事实和法律状态的改变,使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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