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如何补偿和补偿工资扣减
如果雇主无故拖欠工人的工资,应向工人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额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业主控制和管理的,业主应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8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命令其支付赔偿金:
(1)无故扣减或拖欠工人工资(2)拒绝向工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3)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一)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强迫劳动;(二)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p>(4)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5)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工人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扣发、拖欠劳动者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根据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责令赔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劳动者工资和报酬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总额的一倍至五倍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应向工人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额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