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停工留薪期间,建筑业工伤劳动关系能否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中有职业病嫌疑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四)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为女职工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自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通知的内容必须是正面的,不能有要约性质的字眼,比如请领导批准和考虑。否则,决策权将移交给雇主,雇主将接受报价。事实上,这种行为将演变为双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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