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的借贷需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不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的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对此的处理一般是:借款方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借贷合同;(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六)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
二、哪些的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
下列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2.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3.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签订的借款合同。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6.高利贷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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