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夫妻一方购房能分割吗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怎么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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