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7、内销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
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新建商品房应提供的材料:
(1)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楼盘,应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审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揭楼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报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留复印件(或原件)一份;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按揭楼盘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书面材料;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④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⑤按揭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应由受委托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经办银行为按揭楼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书面材料;
②该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关于该项目楼盘的按揭协议;
③经办银行上级行审贷委员会对该项目按揭协议的批复。
(3)应由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①《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③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④婚姻状况证明;
⑤商品房购房合同;
⑥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⑧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⑨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4)应由借款人协助和授权受委托银行提供的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原件;
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二、股份公司设立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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