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患有的疾病是慢性病种目录内的疾病,符合办理慢性病的条件,然后要有近2年内在医院治疗本疾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内要有此病种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诊断等。满足上述条件后可到当地人社局或医保办领取慢性病申请表,到医院请医生填写慢性病申请单,同时开具诊断证明,有的地方还需要身份证、医保证的复印件,根据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将所有资料交到所在单位的医保科或当地人社局等部门等待审批,办理完成后即可在指定医院的门诊开药、检查享受报销政策。不同地区具体的规定可能有一定差异。
怎样申请慢性疾病医保
申请慢性疾病医保的方式如下: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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