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处理案件程序包括接受案件、初步审查、调查、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机关、制作立案报告书、详细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查明犯罪事实、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部门。
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会经过以下程序:首先接受案件,并进行初步审查。接着,由本侦查部门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果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就会移送到相关的机关处理。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后查明犯罪事实的,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部门。
检察院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
检察院立案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具体的立案侦查流程如下:
1. 接受案件线索:如果公民或组织发现有人涉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检察院会对报案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2. 初步调查:检察院会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涉案财产等信息。
3. 决定立案:检察院在初步调查后,如果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有犯罪事实,就会决定立案侦查。
4. 了解案情:在立案后,检察院会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案发经过、涉案人员等情况。
5. 询问证人:检察院会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的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情,固定证据。
6. 搜查扣押:检察院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认为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可能有隐藏罪证或者藏匿赃物的行为,可以进行搜查或者扣押。
7. 移送起诉:在侦查终结后,检察院会将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移送起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的顺利开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的顺利开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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