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房子拆迁能拿到钱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被裁定为丧失信用之人在一般的情况下仍然享有拆迁补偿资格,这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实践中实施执行人却可能面临众多民事权益受限之情形,关于其是否享有拆迁补偿财产利益,建议您向初步判定其为丧失信用人之法院或专业的民商事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失信人信息查询怎么查询
手段之一:借助于网络搜索服务
通过利用广泛分布的各大搜索引擎进行精确检索,您只需输入诸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名单"之类的相关核心词汇便能够得到相应的搜索结果。在这个阶段,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是特定名称以及相关单位来进行查询操作。
手段之二:访问官方网站
您还可以通过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站点进行查询(如上图所示)。首先,请确保您浏览的确切路径是经过认证和授权的官方网址;然后,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相应链接便可成功接入到失信人员被执行名单的查询端口。之后,您将直观地见到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实时更新的失信人员被执行目录。此时此刻,您只需按照相关提示输入相关信息(比如候选人口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等)即可迅速完成查询工作。尤其对于那些希望基于公司名称进行查询的用户来说,这种方式无疑非常实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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