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人们依靠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制度包括: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法律,法规等。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时的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行政赔偿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赔偿制度的规定
行政赔偿的方式有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政赔偿产生的原因是行政侵权,实施行政侵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身,也包括被授权施行某种行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国家行政机关的非职务活动的侵权通常属于民事侵权,属于民事责任的范围。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不同,行政赔偿通常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而行政补偿则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引起的。
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补救。如果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法院的一些判决无法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侵犯的权益不能得到恢复和赔偿,就不能达到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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