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顺德区印发了《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标准的通知》。
据了解,今年顺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7750套,且按省的相关要求必须在10月30日前开工。其中,包括400套公租房在内的北滘广教保障性住房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
《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目前市场平均月租金约为20元/㎡,由此确定公租房月租金标准指导价为16元/㎡。而据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顺德按照不超过同地段市场租金的80%相应制定公租房月租金标准指导价为16元/㎡,原则上不得高于这个标准。如果某公租房项目月租金标准不高于指导价的,可由出租人自行制定实收租金标准,而若高于指导价的,则出租人实收租金标准须报区政府批准才能成交。
《通知》还明确规定不同承租对象租住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于2001年底前建成的政府权属公租房(直管公房),若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保障面积部分(人均15㎡)月租金标准为1元/㎡,余下面积部分月租金标准为3.1元/㎡;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承租,整房月租金标准为3.1元/㎡。而其他公租房(直管公房)项目租金标准则是,若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保障面积部分月租金标准为1元/㎡,余下面积部分月租金标准为3.1元/㎡;若由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整房月租金标准为3.1元㎡;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承租,整房月租金标准由出租人自行制定,但实收租金应高于3.1元㎡,若高于16元/㎡的话,则须报区政府批准方可。
此外,顺德廉租房、经适房的申请条件,门槛有所放松。其中,顺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不高于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高于390元;廉租房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不高于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高于780元;经适房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不高于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高于1170元;廉租房和经适房准入家庭居住困难标准为人均拥有住宅面积不高于13㎡,比原来12㎡增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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