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额财物的赠与是为了结婚而进行的赠与,且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赠与合同未实际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物。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时,要考虑多种因素。同时,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内多次婚嫁的,要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如果认定女方的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如果大额财物的赠与是为了结婚而进行的赠与,那么这种赠与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合同未实际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物。
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
但是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内多次婚嫁的,要注意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
即使不构成诈骗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确定彩礼返还时,法院也会给予足够的价值评判。如果认定女方的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时能要回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时不能要求返还。该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包括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手时不能要求返还。
彩礼赠与行为需谨慎处理,充分考虑多种因素。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与他人同居的或短期内多次婚嫁的,需注意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手时不能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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