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临沂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受理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3、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4、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三、临沂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事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审批服务区A岛综合受理G03-G10窗口。
四、临沂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时间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临沂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材料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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