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遗弃物品的先占归属的前提是这个物品已经被物主抛弃,并且有抛弃的事实,才能有权利去先占。因此能确定别人抛弃物品,才能去把物品先占。
对于遗弃物的认定:抛弃可以消灭所有权,使有主物成为无主物,此处所说的抛弃物是指被抛弃所有权的动产。抛弃行为,首先要有抛弃的单方意思表示,因此要求抛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实施抛弃行为,即放弃对动产的占有。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先占的客体是无主物。所谓无主物,指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之物。若一物已经属于他人所有,则不可能再为另一人所有。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遗失物、埋藏物等是有主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人或对其有占有权的人的支配,因此不能由拾得人、发现人凭借发现行为和拾得行为自动取得所有权。
遗弃物的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依原理,对于动产可依先占而取得所有权。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事实。
先占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先占的标的物须为动产。在我国,不动产不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2)被占有的物应当是法律不禁止占有的物品,违反法律规定而先占的,不能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即先占人在占有物品时有客观上足以使他人认为先占人有据为已有的表示。
(4)须为无主物。
在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先占取得所有权。但在司法实践中,承认先占制度,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
(1)依法对所有人抛弃的废弃物品的先占,依据废弃物品回收的相关规定,拾得人对拾得的废弃物品可依据先占取得所有权,如甲从垃圾桶中捡回被人废弃的旧电视机就即时取得对该电视机的所有权;
(2)依习惯先占取得所有权,如甲在回家途中遇一野兔撞树而亡,即可以先占取得该野兔的所有权。
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不能以先占取得无主财产所有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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