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没房子如何脱离父母户口
子女没有房子也是可以分户的。
1、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2、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3、分户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条例》分户办理流程:房产证为总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测绘,计算具体的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然后单独做证,只是分割办证,费用只有测绘费,工本费,没有税费。简单的说分户产权证就是每套房子的房产证。申请办理产权证可选择三种方式:一是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分户产权,由开发商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二是开发商委托购房人办理分户产权,即市民自己办理,由购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请办理;三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委托第三人办理分户产权,由受委托人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二、我们现想和父母户口分开,但没有房子怎么办理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第七十一条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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