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人对此有约定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合同仍然有效。
转让预售商品房合同
甲方:xx身份证号xxx,地址:电话:
乙方:xx身份证号:xxx,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的xx市xx路xx号xxx室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预售合同》所购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
2、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暂测)
3、户型:3室2厅;
4、类型:预售房地产,未交付;
5、是否设定抵押:是,乙方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6、有无权利限制:无。
(二)转让价格
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万元)。
(三)支付方式与转让方式
双方约定xxx年x月x日上午x点共同至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届时,由甲方支付乙方xx万元人民币房款,该款项仅用于乙方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乙方应将从银行取得的上述房地产的他项权证和表明乙方贷款已还清注销抵押的证明文件以及任何与抵押有关的文件、合同等(原件)交甲方或其委托的律师保管、留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办完提前还贷手续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共同至开发商处签署《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并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章确认。
上述手续办完后,甲、乙双方应于当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登记手续,即本转让房地产的权利人由xx转让登记为xx。办理完毕后,甲方应将剩余房款xx万元整(rmb:xx万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如未能按约办理登记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其他
上述任何手续如因非甲、乙方因素而无法当时、当日完成,双方应约定以后三日内的某一日办理余下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非经对方认可,均视为单方毁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
2、本协议中,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将甲方已付房款退还甲方,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每逾期一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逾期违约金。
(六)随附义务
在办理转让手续过程中,双方应相互配合,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应相互通知,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开发商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七)诚信与协商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保持最大的诚信,如有争议,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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