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在深圳打拼了十多年,有了成功的事业和可爱的孩子,却因猜忌而相约自杀。在吃安眠药死亡被救后,他们又再次“行动”,丈夫持刀割开爱妻的颈动脉后再割开自己的颈动脉,躺在妻子身旁等待死亡。几分钟后,夫妻二人阴阳两相隔,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丈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目前已被罗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冯某、钟某夫妻二人今年都是40多岁,两人育有一女,今年14岁。10多年前,两人从吉林老家来深圳打拼,如今,二人闯下了一番不错的家业,开了一家饮食公司。虽然生意做得不错,但这些年来,两人的感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冯某始终怀疑妻子钟某有外遇,终日揣度猜忌。
今年7月13日上午,两人在家发生口角,冯某又提起怀疑钟某有外遇的事情,钟某为了表清白,欲以死证明,冯某表示愿意与妻子一起死。于是钟某拿出准备好的安眠药,二人各服用了15颗。
冯某昏迷后,钟某打电话给冯某的叔叔,此人及时赶到,将这对夫妇送至医院洗胃。洗胃后冯某夫妇于晚上7点多被亲人朋友送回到家中。
等到亲人朋友离开后,冯某、钟某开始回顾他们的过去,聊起这么多年来的生活。冯某认为妻子没有向自己坦白出轨的事情,也埋怨自己对妻子不好。他感觉生活没有意思,又提出要一起死,冯某从阳台工具箱里拿出裁纸刀来到房间将钟某右侧颈动脉割开,随即将自己右侧颈动脉割开,躺在妻子钟某身旁等待死亡。
冯某在昏迷时打电话给钟某的姐姐,让其帮忙照顾老人和女儿。钟某的姐姐意识到可能出事,立即打电话报警并赶往妹妹家中。120及罗湖区公安局民警赶至现场后,钟某经医生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冯某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现已无生命危险。
在公安机关审讯过程中,冯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说:“请判我死刑,我要跟我的妻子永远在一起。”
相约自杀处罚
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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