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死亡注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条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申报材料
1、死亡证明
2、死亡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
派出所
许可单位
办理程序申报人向死亡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颁发出具证照或文件及有效期限
办理地点
死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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