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婆媳纷争欲诉诸离婚事宜者,首要步骤应是尝试通过有效沟通与理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纠纷,针对性地对具体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若选择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可参照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建议当事人双方先行商议,如均同意离婚,便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达到解除婚姻关系之目的;
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希望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交由法院进行裁决,确定两人究竟是否应当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