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竞业禁止协议的生效条件?劳动者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并不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已经生效,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作为有条件生效的合同。这一条件是,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单位和劳动者必须遵守竞业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不生效吗??一般而言,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为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三个月内未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我们可以知道,只有行使相应的解除权,才能解除竞业限制。
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雇佣、技术转让和股权转让合同中最为常见,其作用在于禁止一方当事人与对方进行竞争。按照领域不同大致可以分为:
1、劳动关系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
2、商业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
相对来说,后者可约定的内容更为自由和灵活。劳动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只能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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