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社区巡回法庭在社区巡回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并避免了一起错误的宣告死亡判决的出现。
2006年12月14日,退休女工芦苇,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朱淼富于1994年4月外出游玩,但至今都没有回家,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申请人四处寻找,可仍没有任何消息,到今天下落不明十二年,申请宣告丈夫朱淼富死亡。因芦苇出示了被申请人单位居委会的证明,该院依法受理并经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后,于2007年12月21日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然而,法院案件承办人却与申请人联系不上,于是委托社区巡回法庭下社区时找寻申请人。巡回法庭法官将流动车开到西湖区江电第一社区居委会,经了解,居委会干部告诉法官,被申请人并没有死亡,而是在浙江省打工一直没有回家,申请人是为了房子问题才去法院宣告丈夫死亡。巡回法庭的法官当即要求社区干部通知申请人到法院撤销申请,否则法院将裁定驳回其申请,从而避免了一起错误的宣告死亡判决的出现。
全文4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