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的区别
(一)法学上的自然死亡,又称生理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二)宣告死亡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怎么理解呢?就是在被宣告人住所地中心的区域内,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三)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行为为准。
(四)主要是在婚姻继承等关系上有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申请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但是,要是利害关系人想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不用受上列顺序限制。
三、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被宣告死亡的人,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之后法院会发判决诉的,判决书发给申请人。除此之外,法院还会依照规定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这样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等,会通过公告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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