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房子属于谁
时间:2023-03-24 16:41:49 1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同居期间,男方单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女方个人所有,同居关系结束后,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结婚房子应该写女方名吗

结婚房子应不应该写女方名字具体如下:

1、若男方不信任女方觉得有风险,可以不写女方的名字;

2、若男方觉得这个人是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就可以写女方的名字,是否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是双方自己选择的结果。

婚前加名、婚后加名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加名更有利。比如:婚前购房的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同时是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人,因此,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斜将房屋所有权判决给婚前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二、离婚了房子可以给女方家人付首付吗

女方家人付房屋的首付和月供的,若是房屋只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分割该房屋。若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分割该房产。

三、父母参与出资办房产证,离婚时怎么办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父母支付的房款证明,则可以要求对方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放款返还。

2、登记在两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占50%或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有约定的按实际约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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