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子女对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吗
时间:2023-07-29 14:23:46 2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被遗弃的子女原则上无需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被遗弃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

被遗弃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被遗弃的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被遗弃的孩子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被遗弃的子女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后被他人收养的,和养父母形成了收养关系,养子女就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就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但是,不禁止子女自愿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

2、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

3、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4、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全文7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赡养义务 最新知识
针对被遗弃的子女对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被遗弃的子女对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