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权利人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效。包括两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分情况。
(1)法定代理人实施的,有效
(2)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其他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无效。
注: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狭义的无权代理
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注: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注意
1.相对人无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
2.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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