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申请情况如下: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工作性伤害之后,对于劳动者本人而言,需要及时的向用人单位报告,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的认定,并且完成劳动者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劳动者如果主动的辞职的话,是也会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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