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当中,若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则其配偶依然负有偿清债务的法律义务。
然而,对于已经离世的那一方,如何对其进行赔偿,这就需要对引发死亡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了。
假如是由于他人的侵害行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那么相应的赔偿标准则应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必要费用,以及相对应的为了治疗或康复而付出的其他合情合理的开支,同时也应包括因为误工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若是致残情况的发生,还需负担残疾者所需的生活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至于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须支付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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