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有权冻结公司账户,法院可以冻结公司账户。企业帐户在有人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冻结该帐户。有公司或个人起诉公司并且提起诉讼保全,则法院不会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冻结账户指一个暂时不允许支取款项的账户,由法院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决定冻结,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所以股东无权冻结公司账户,由法院冻结公司账户。
股权冻结是否意味着“冻结”了股东的所有权利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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