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丢失了有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要承担以下不利后果: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其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然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6、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二、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丢失补办可由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三、房产证丢失怎么继承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由此可知,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由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挂失,登报公告作废后,将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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