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南集体户口迁移如何办理
1.申请人窗口申请
2.受理:审查材料
3.决定:制作准迁证
4.办结:办理入户
二、甘南集体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一寸彩照
2.结婚证
3.房产证
4.村居委会证明
5.户口簿
三、甘南集体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四、甘南集体户口迁移办理地址
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75号州公安局5楼508室(治安支队)
五、甘南集体户口迁移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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