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一、申请公司解散的流程
申请公司解散程序如下:
1、申请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3、成立清算组;
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确定清算方案后实施;
7、清算完成,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有哪些流程
公司解散有以下流程:
1、清算组的成立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如何申请解散公司诉讼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2、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4、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5、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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