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原告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会有所不同。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素:
1、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诉讼便捷。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从级别管辖来说,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规定。从地域管辖来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规定。总的来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级别管辖不能由当事人选择,但地域管辖是可以选择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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