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选择哪个法院管辖由当事人根据有利于自己诉讼请求的原则自行决定。
一、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信用卡起诉会在异地起诉吗
一般情况不允许异地起诉,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如果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当事人所说的异地,可以在异地起诉;否则,不可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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