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由于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滑倒受伤的,责任由超市负责。
一、在超市里打破东西要全额赔偿吗
在超市里打破东西是否全额赔偿根据过错原则来确定。
在确定是否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比例时,可根据以下几种情形来判断:
1、在超市里打破东西是否全额赔偿应该根据过错原则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
2、若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则不需要负责,比如是因为地滑等因素导致;
3、若超市方面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则超市负责,如超市没有提供“小心地滑”的提示语;
4、若双方都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则应当公平分担责任,超市既没有提示语,顾客也没有尽到到保护义务;
二、怎样投诉超市员工最有效呢
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但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相关规定,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更有效。但是要注意,一定要能够举证超市存在过错。这一点即便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是要具备的。超市有责任维护顾客的人身安全。因此,在超市受伤就存在着超市未尽责的可能性。但是一定要能够举证这种未尽责是确实存在的。比如管理上、设施上存在着瑕疵,并且因为这种瑕疵而造成了对顾客的伤害。如果是受伤者本人的原因而摔伤,这是无法追究超市责任的。
三、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在地滑的地方尽到合理提醒,导致对方滑倒,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商场已经明显尽到了合理提醒的义务,在地滑处也立了牌子,对方因为没看见摔倒,商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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