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
(2)房屋的用途。租赁商铺签立合同时必须确认房屋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关于装修补偿。
(5)转租房屋。在商铺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将商铺转租的问题。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签店面租赁合同前要做哪些准备
(一)、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以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地盘用途。
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地盘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杭州商铺出售用。不然,将面临没有办法办出业务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有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没有办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没有办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业务执照。
(二)、业务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勾当,而商业经营勾当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业务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很多条款都要围商铺网绕着业务执照的办理来设置。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没有办法办理租赁登记,导致没有办法及时办理业务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业务执照,而该业务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1个商铺上没有办法再次注册新的业务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没有办法进行商业经营勾当,而导致没有办法注册业务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文娱、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分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杭州商铺出租网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业务执照;
5、因出租人质料缺失而导致没有办法注册业务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日,超过一按期限还没有办法解除妨碍的,应当负担响应的背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没有办法办出业务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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