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广公交(传)字【2017】150号关于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所有机动车业务(包括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等),外地户籍必须提供身份证、佛山居住证原件才能办理,其余居住登记回执一概无效。
一、办理条件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三)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五)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若车主在佛山市内其他区范围内申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可以在高明区申领车辆正式号牌。
二、所需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八)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九)属于警车的,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
(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交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查验机动车;
(二)前往高明车管所提交申请材料、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四、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