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公司破产财产的财产范围如下:申请受理时属于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有哪些财产属于公司破产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n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全文4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