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限摩区域内,停办摩托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共同所有人等业务;
2、城市发展延伸区外的地域(三水二桥北延线以东,我区国道321线以南,我区与南海区交接边界以西,北江大堤以北范围内以及新沙片区),剔除限摩区域。在此区域内维持目前“一户一摩”政策。
3、限摩区域、城市发展延伸区外的地域,2014年7月1日起,摩托车入户政策由现行的“一户一摩”调整为“一证一摩”(即1名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的三水户籍居民准许注册登记1辆摩托车,持相应准驾车型的有效驾驶证办理相应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但个人名下已购置小型汽车的居民不得再注册登记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