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开发商应该具有的五个证件
开发商从拿地建房到开盘销售商品房,必须具有“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2个和第3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准发放,工程施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如果没有5证或者5证不全将会存在哪些风险
1、房屋质量没有保障
其实,劣质楼房出现倾斜坍塌的事在过去几年间也没少发生。很多劣质楼房都是“五证”不全的,因为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建房子。这样的房子质量自然是没有多大的保障。
2、开发商可能会混淆商用房和住宅用房
没有“五证”,房子的性质就没法看到。根据国家规定:1)居住用地70年;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如果开发商把在商业用地上建的房子当做住宅卖给你,就等于你购买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缩短了30年。
3、难以贷到房贷
一些银行在发放商业贷款的时候,对开发商的资质也是有要求的。有些黑心开发商故意隐瞒贷款限制条款,收了购房者的钱后,就不再管贷款是否能到位,更有甚者,有些开放商索性跑路走人。
4、开发商骗取定金
没有“五证”,购房者根本无法辨别骗子和不法开发商到底有什么区别。这些不法开发商在土地还没批下来的时候,就开始建售楼处,造沙盘,打广告,再用低价把购房者吸引过来,然后骗购房者先交定金,等这些人一拿到定金,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跑路。
除了在购房时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之外,还要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开发商索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也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一个表,大家也要重视。这个表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此表,你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格的证件对于开发商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对于我们消费者一定要有合格的五证才能购买此事的房子,五证少一样那么都会对自己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一下房管局,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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