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集体土地赠与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法律没有规定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必须要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二、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原件。
4.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公证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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