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
1、在不存在任何财产争议的情况下,所有财产纠纷类案件均需缴纳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而对于婚姻纠纷类案件和劳动纠纷类案件,每件分别收取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
2、如果是非财产性质的案件,则离婚案件每件须缴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倘若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还需要按照0.5%的比例额外缴纳;
另外,对于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需缴纳100元至500元的诉讼费,若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1%的比例额外缴纳;
至于其他非财产性质的案件,每件则需缴纳50元至100元的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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