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4-11 19:41:22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认购合同属于预约,购房合同属于本约;

2、订立认购合同时,房屋可能还未竣工或开发商还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而订立购房合同时,房屋一般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

一、认购书中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可以。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因此,根据上述第三种情形,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就不属于违约情形,购房合同无法签订时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

二、购房定金可以全额退吗

买房下列情况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和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出现约定的退定金情形的。

3、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4、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三、购房要怎样退定金

退定金的方法具体如下:

1、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

2、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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