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所在公司拒按工伤对待
时间:2023-04-22 20:03:40 4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案情回放

2007年6月5日22时10分,宁夏天都餐饮娱乐公司职工王向梅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行至银川市北京中路森林公园北大门路段时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法医结论为车祸致颅脑损伤死亡。2007年11月21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书,认定王向梅为工伤。但天都餐饮公司认为,公司所属酒店为员工提供住宿,王向梅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死亡的后果与公司无关,遂起诉到金凤区法院,请求撤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决定。

公司认为职工有过错

天都餐饮公司的理由是王向梅在第一次被车撞倒后并没有死亡,而且王向梅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第一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下车抢救王向梅时,又被后面的车将其和王玉梅撞倒致死。天都餐饮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为王向梅的过错导致了第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王向梅的死亡是第二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与工伤无关,而且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不予工伤认定的规定。

法院判决是工伤

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进行了答辩。针对天都餐饮公司提出的王向梅存在过错的观点,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并没有相关部门认定这样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昨日,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持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决定书。(苏俊博)

全文5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决定 最新知识
针对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所在公司拒按工伤对待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所在公司拒按工伤对待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